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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补放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补放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24A4660723024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修正)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汉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和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以下统称光荣证)。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城镇居民不再发放《光荣证》。农村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可以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光荣证》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领取《光荣证》的家庭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受理条件 凡领取过“独生子女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以下简称“光荣证”因遗失需要补办“光荣证”的家庭。须到发证机关查询档案,查到后方可申领补发。申请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09-666319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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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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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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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09-66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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