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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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59W400011800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受理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估报告;(四)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交通出行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查时间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路政管理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88991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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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09-688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