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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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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59W4661015026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才可以受理。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不计入时间内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0909-688991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0909-688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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