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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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67P400011702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2、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3、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容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4、及时恢复道路及市容环境原貌;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不在承诺时限内。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90团双乐镇爱民路寰川社区办公楼一层(90团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33111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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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

监督投诉 0909-633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