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
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847967P400011800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 ||
受理条件 |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估报告; (四)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交通出行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4个工作日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路政行政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90团双乐镇爱民路寰川社区办公楼一层(90团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 ||
咨询方式 | 0909-633111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
监督投诉 | 0909-6330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