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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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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67P466010503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第十一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受理条件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适龄儿童、少年。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90团双乐镇爱民路寰川社区办公楼一层(90团便民服务中心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33111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办理缓学、休学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

监督投诉 0909-633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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