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 ||||
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84799184660105038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第十一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 | ||
受理条件 |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适龄儿童、少年。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文化体育,其他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87团仙桃路便民服务大厅7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9-659111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办理缓学、休学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 |
||||
监督投诉 | 0909-6591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