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处罚 不收费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处罚 | ||||
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A4117X93660231294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八条 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办件类型 | 无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
办理时限说明 | |||||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五十九条: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09-7667315,咨询地点:第五师双河市解放西路2号五师双河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909-6661319,投诉地点:第五师双河市解放西路2号五师双河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