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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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600010630022D3660809013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公安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公安局 |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公共安全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现场核查不包含在办结时限内。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3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电话、传真、信函、网络、来访等形式,向消防部门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第六师公安局消防支队办公室(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咨询电话、传真:0994-5615293,第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办公室(新疆五家渠市长安西街833号)0994-5813732,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办公室(长征西街与二糖段交汇处东南)0994-4310699.第六师奇台垦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办公室(奇台农场文艺路)0994-745637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发现火灾隐患怎么才算有效举报? 答:一、火灾隐患可通过拨打六师消防支队座机:0994-5615293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投诉时需要举报人提供本人真是有效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待消防支队赴现场检查核实情况后确定是否为有效举报。 问:奖金是否可以由他人代领? 答:举报人无法到现场领取奖金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也可以说明情况并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由消防救援机构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或者采取将奖励金额作为电话费充值至举报人手机号码等方式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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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来访等形式进行、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0994-5615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