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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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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600010630145E300081200100003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10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综合待办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4-571832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每年什么时候进行表彰和奖励?

答:每年的11月份由法援中心根据当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人员报请司法局申请表彰和奖励,待批准后施行。

监督投诉 0994-571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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