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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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600010630145E300081200100003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 ||
受理条件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司法公证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10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办结时限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综合待办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4-571832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每年什么时候进行表彰和奖励? 答:每年的11月份由法援中心根据当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人员报请司法局申请表彰和奖励,待批准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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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718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