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
事项编码 | 11990600010630145E300081200300002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 ||
受理条件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8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司法公证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综合待办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4-571832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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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718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