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补领结婚证)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补领结婚证) | ||||
事项编码 | 119906000106447820300071100300006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民政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民政局 | ||
受理条件 |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
数量限制 | 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婚姻登记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结婚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大厅1楼2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猛进北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号窗口咨询电话:0994-580100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好多年前在外地登记结婚,现在户口在五家渠市,结婚证找不到了,怎么补领结婚证? 答: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供双方当事人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还需要提供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完整有效的户口簿原件(首页及个人页,个人页婚姻状况栏注明已婚)和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婚姻登记档案在原登记机关所属地的档案馆查找。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档案、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可予以补领婚姻登记证。如果不一致,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该两个不同信息确系同一人的变更证明。 问:以前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的身份证号码不一样,怎么办? 答:如果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原号码不变,属于正常升位,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婚姻登记证不需要更换。如果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则需要派出所出具《居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此证明须加盖县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方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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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8楼7号民政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994-58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