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
事项编码 | 1199060001064478203000711008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民政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民政局 | ||
受理条件 | 1、原收养登记在本收养登记处办理的;2、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生育收养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为6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准予撤销收养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大厅1楼2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猛进北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号窗口咨询电话:0994-580100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收养法律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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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8楼7号民政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994-58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