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
事项编码 | 11990600770369461H3000123004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受理条件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枃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枃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高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证件办理,医疗卫生 |
办理时限说明 | 师市承诺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核。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层11号卫健委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4-581485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994-5814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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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8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