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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核发(转移登记)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核发(转移登记)
事项编码 1199060077039996XU3660120257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机关负责大型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水利、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实行登记制度,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人员应当取得驾驶证或者操作证。 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牌照、驾驶证核发和安全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实施。 第十六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来历凭证、整机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农机监理机构对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技术要求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予以登记并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新购置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免于安全技术检验。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转移登记的,转移后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所有人应当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交付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交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交通出行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行驶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6、7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
咨询方式 0994-567259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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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94-580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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