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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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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事项编码 11990600MB1D988571300203621300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疗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疗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30个工作日内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五家渠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安东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8-9号窗口。 各团场(街道):各团场(街道)社会事务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4-5828172 0994-582822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指哪些人?

答: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

监督投诉 0994-582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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