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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事项编码 11990700MB03294042300012503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七师应急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年修订)第六条第一款。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七师应急管理局
受理条件 一、师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生产剧毒化学品的除外)、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二、受兵团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危化品建设项目。三、符合师市化工园区规划条件。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设立变更,准营准办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安全条件核查时间。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某化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办理地点 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政务服务中心E-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2-668767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92-6687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