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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
事项编码 11990800010630735R300012300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八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八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条件 在石河子行政区划内、符合医疗机构区域设置规划,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时限 9工作日 事项主题 准营准办,医疗卫生
办理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受理、审核、审批至发证共计9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石河子市民中心3 楼 M 服务区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咨询方式 0993-2068334;0993-206833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993-2087807

监督投诉 石河子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3-2068322(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网上投诉: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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