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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含设立企业集团、分公司)备案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企业(不含设立企业集团、分公司)备案
事项编码 11990800MB1756336W366103105400003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第三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第七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6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设立变更,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填写规范的,承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当日办结。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1.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200 米 石河子市民中心 2 楼E 服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石河子市下野地134团原工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二所窗口3.石河子市十户滩镇花园小区65号一楼大厅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三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咨询方式 石河子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0993-2070082、0993-206833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二所窗口:0993-5912056;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三所窗口0993-5361007;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96359(1234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企业清算组备案怎么备案?

答: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监督投诉 石河子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3-2068322(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网上投诉: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