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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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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者变更(基本信息表变更、经营范围变更)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车辆运营者变更(基本信息表变更、经营范围变更)
事项编码 11991000738381954J300011802300008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车辆道路运输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32203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车辆照片拍摄角度不正确

答:牵引车或者挂车的头从车头正前面拍,挂从有车牌的正面拍,不用拍全车;其他车辆均为45度角拍摄,把整个车辆车身拍进去;车牌号码要清晰可见

监督投诉 0906-335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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