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
事项编码 | 11991000738381954J300071800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 ||
受理条件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5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职业资格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6-332203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证件照要求 答:申请人需准备2张1寸红底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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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6-3354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