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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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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000MB1A351329300081700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管理局
受理条件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市政单位和市政工作人员。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公用事业
办理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09310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问:申报有什么要求

答:答: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市政单位和市政工作人员。

监督投诉 0906-3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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