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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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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事项编码 11991000MB1D68121R3661031055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知识产权,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整改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4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00(冬季)。夏季(5月1日~10月31日),冬季(11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32918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项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6-33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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