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 ||||
事项编码 | 11991023MB1135978G3002014010008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 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 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 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 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 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联办机构 | 无 | ||||
受理条件 | 有效身份证件: (1)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不满十六周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监护关系证明。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外国公民: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4)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补换卡人身份证(可选)。 | ||||
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社会保障 |
办理时限说明 | 即办件,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1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6-3353369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我的社保卡丢失了,能申领电子社保卡吗? 答: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要申领电子社保卡,前提是持有实体社会保障卡,且社会保障卡处于正常状态。所以没有实体社保卡,是无法申领电子社保卡的。如果您的实体社保卡处于挂失、注销等异常状态,也无法申领电子社保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社保卡丢失后请您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新卡,原来的电子社保卡也将不可用,拿到新卡后解除绑定原来的电子社保卡,重新申领电子社保卡,即可正常使用新的实体社保卡对应的电子社保卡。 问:社会保障卡丢失了怎么办? 答:先进行挂失处理,然后办理补卡业务。社保卡挂失可先口头挂失再进行书面挂失,也可直接进行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请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口头挂失。自口头挂失之日起5-7天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不再有效,卡片恢复使用。 书面挂失:口头挂失失效前,持卡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服务专柜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问:能使用电子社保卡挂失、补办实体社保卡吗? 答: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在社会保障卡丢失后,请您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后之前申领的电子社保卡也将不能使用,需要在解挂后或重新办理后重新进行申领。电子社保卡目前没有开放实体卡的挂失、补办业务,如果您需要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请您拨打12333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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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6-3353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