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养老机构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66809276T3001011003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民政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民政局 | ||
受理条件 | ①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③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④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⑤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⑥床位数在10张以上;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准营准办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夏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咨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咨询电话:0991-661232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否取消? 答: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已于2019年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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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建科院1楼民政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991-6686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