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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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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团镇:

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
事项编码 119911007668291702300012200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委员会宣传部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委员会宣传部
受理条件 达到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的予以受理。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旅游观光,出境入境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日期为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1-668699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原来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处理?

答: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需交回,经审批通过后,换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监督投诉 0991-668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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