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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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7006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户籍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受理、审核,出证等)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施工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1-668644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91-6686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