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7025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1)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批文的; (2)临时占用绿地的,要有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特殊情况需修剪、移植、砍伐的说明及其他证明; (4)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的理由(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无法避让的特殊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拟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新的管护接管单位证明材料;拟迁移、买卖和转让的古树资料(树龄在200年以下)。 |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规划建设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后期养护不在承诺时间内)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占用绿地审批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1-668644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在哪里审批? 答: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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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联系电话:0994-6686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