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8010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公路护路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经批准后更新或者采伐:1.涉路施工行为或者公路改扩建需更新采伐的;2.经养护部门鉴定已进入衰老期或者品种严重退化需更新采伐的;3.生长势弱绿化效果差或者发生大规模病虫害需更换树种的;4.过密且不宜移植需进行抚育采伐的;5.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需要清理的。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其他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路政管理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91-668643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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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1-6686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