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备案 不收费 全程网办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991300776082760N3661021013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商务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商务局 | ||
受理条件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其他 |
办理时限说明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材料准确无误4个工作日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49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02-256548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备案须哪些材料? 答: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中各部门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情况,商务部门负责发卡企业备案、资金存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业务管理,涉及预付卡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利用预付卡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由其他有权查处部门负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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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02-2565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