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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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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事项编码 11991300MB0T64975N3002014204002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二条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材料齐全,内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时办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22、23、2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2-256521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补充档案材料为复印件可以吗

答: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问: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一般多久办理完成

答:根据工作情况,即时办理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2-256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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