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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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1400731812280Q400052300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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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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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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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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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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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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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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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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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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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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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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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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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4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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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9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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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题 |
生育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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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符合申请受理条件,承诺9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专家评审时限不计入法定办理时限),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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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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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连队(社区)、师市卫健委、国家卫健委(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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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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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西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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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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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903-656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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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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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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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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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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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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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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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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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3-65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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