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工伤事故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991400731812280Q4002014007001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 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 表》。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 | ||||
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社会保障 |
办理时限说明 | 自收到用人单位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备之日起,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工伤事故备案登记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四团西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3-656125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暂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工伤事故备案报备?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 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
||||
监督投诉 | 0903-656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