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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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设置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事项编码 11991400742225313N400011101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5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死亡殡葬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间1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同意建设公益性墓地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四十七团老兵镇中心广场旁机关大楼304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656003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申请数量限制

答:该事项申请数量以团场额定数量为准,满额即停止申请办理

问:申请数量限制

答:该事项申请数量以团场额定数量为准,满额即停止申请办理

监督投诉 0903-656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