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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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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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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事项编码 11991400742225313N400071100300003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受理条件 1.夫妻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和个人页)。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3.双方1寸单人照片2张。4.女方尿检证明。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婚姻登记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离婚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四十七团老兵镇中心广场旁机关大楼304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656003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3-656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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