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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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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事项编码 11991400742225313N466010503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第十一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教育科研
办理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四十七团老兵镇中心广场旁机关大楼304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656003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义务

答: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申请前履行告知学校的义务

监督投诉 0903-656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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