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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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事项编码 119914007516751138400011702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同意XXX道路占用审批的批复--样本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648073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在哪办理这项业务?

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问:办理这项业务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监督投诉 0903-64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