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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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140075167511384000117022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证件办理 | ||
办理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关于同意XXX道路占用审批的批复--样本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3-648073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在哪办理这项业务? 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问:办理这项业务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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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3-648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