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生活费补贴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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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140075167511384002014201002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五条:……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五、大规模开展 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有组织转移就业群体提供给培训机构《兵团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表》,培训机构提供《兵团职业培训班报备表》《兵团职业培训班花名册》;《兵团职业培训班巡视表》《培训班考勤表》《培训班照片》《兵团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表》 | ||
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3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社会保障 | ||
办理时限说明 | 若无特殊情况,13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暂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农发中心大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3-648073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暂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 答:根据文件要求,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可以申领生活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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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3-648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