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具火化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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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1400766809073M3660711021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民政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三条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民政局 | ||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死亡殡葬 | ||
办理时限说明 | |||
联办机构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火化证明 | ||
办理地点 | 第十四师昆玉市殡仪馆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 09:30-18:00 (夏季)周一至周日 10:00-18:00(冬季) | ||
咨询方式 | 0903-2566034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业务咨询电话 答:0903-2566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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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sssmz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