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
事项编码 1199140076684638443661019004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组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地方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第三条第一款 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
受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三、其他受理条件:(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2.勘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必需的勘测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等其它咨询服务类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监理等其它咨询服务所需资金已落实;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重要设备、材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已确定;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节假日、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评审时间,不计入许可办结时限内)。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项目招标备案申请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2566084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3-2566263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