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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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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植物产地检疫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权限内植物产地检疫
事项编码 11991400MB1705694P366012023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2017)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地方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2020) 第十二条: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植物、植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对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是否携带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产地检疫合格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13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256622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问:产地检疫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不携带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 。

监督投诉 0903-256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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