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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事项编码 11991400MB1B370404300052401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死亡殡葬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团退役军人服务站、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A04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256700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标准

答:【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监督投诉 0903-64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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