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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兵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0-03-06    来源: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暂无

兵人社函〔2019〕188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推动兵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范开展,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对兵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严格职业技能培训。严格依据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范围,指导所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按照培训需求、考核(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严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严格依据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范围制定培训计划。每个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少于24个课时。每人每年最多参加不超过3个不同专项的培训及考核。相近专项合并办班培训时,合并数最多不超过3个。

三、严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由兵师两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具体承担,考核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鉴定机构备案管理规定公布考核范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按照公布的范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四、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金保工程”二期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培训模块管理,严格按照培训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及审核流程,实现补贴性培训信息“凡补必进、不进不补”,有效防控风险,确保补贴性培训信息全面、真实有效。

兵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3年调整一次。

附件:1.兵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docx

      2.兵团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目录.docx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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