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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2-11-21    来源: 兵团日报   作者:王艳乔

近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直面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问题,推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等14条举措。


《实施意见》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等基本原则,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创新活力,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创新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从实施分类评价、完善评价规程、创新评价方式、强化评价应用4个方面明确了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重点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兵团将选择科研条件基础好、成果转化有成效、科研人员改革积极性高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


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兵团将制定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分类标准和评价指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营造以科学评价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计划到2025年,全面建成科技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优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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