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起,兵团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兵团辖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据介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兵团辖区企业可最晚至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缓缴期间,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不做欠费处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此外,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疫情期间,各辖区符合缓缴扩围企业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享受缓缴政策、提交缓缴协议,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秦俊伟 孙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