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兵团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师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师市党委健转办牵头组织机关有关部门以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事项为重点,梳理制定了《十三师新星市第一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已经师市行政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