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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第三批)入驻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意向摸底统计的公告

日期: 2022-04-28    来源: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作者:吴小翠

师市政服务中心是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我中心本着改革创新、便民利民、服务发展的思路,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拟拓展中介服务区功能,引进与行政审批相配套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现面向社会诚招资质等级高、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入驻与网上挂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窗口的中介及服务机构类别

(一)行政审批服务类

1.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机构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资源论证机构

3.消防设备及设施检测机构

4.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5.资产评估、验资机构

(二)公共服务类

1.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机构等。

2.职业介绍

3.科技中介服务

4.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三)金融服务类

1.会计、工商、财税代理中介

2.商业咨询

3.商贸信息咨询

二、设置窗口的中介服务机构范围及入驻方式

中介服务机构范围:有意入驻本中心设置窗口的相应合法中介及服务机构。

入驻方式:采取设置窗口(实体现场入驻)和挂牌入驻(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两种方式。选择设置窗口的中介机构,由专家评审组根据中介机构业务量及资质资格等情况择优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注册地在双河市的机构。

1.设置窗口。实体现场入驻的中介机构,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选派1-2名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提供免费咨询和业务办理指导等服务。

2.挂牌入驻。因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限制无法入驻的中介机构,实行挂牌入驻,由中介机构向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后,由中心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关信息,由企业及民众自行选择中介服务。

三、设置窗口的中介及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符合依法依规应当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且能独立承担中介服务事项;

3.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

5.选派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执业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保持工作人员稳定;

6.在中心窗口开展业务咨询和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出具正式受理凭证、发放报告,实行收费公示,并承诺各类服务收费不高于行业同类平均水平。

四、入驻要求

1.入驻的中介机构须严格遵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接受日常工作监督和考核;

2.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入驻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中介机构须提供现场业务咨询及办事流程指导,其它增值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低于国家标准的优惠标准执行。

五、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 2022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3.咨询电话:0909—2296970 13239097000

4.邮箱地址:94553894@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需提供纸质版《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表》一份;

2.报名单位需将填报完毕的《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XXXX(单位名称)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报名表。

六、其他说明

第五师政务服务中心将结合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报名情况,综合考察确定入驻机构。其中,报名数量符合入驻需求的,通过资质审查后,直接入驻;报名数量超过入驻需求的,将由领导小组进行资质评审,择优确定入驻机构,届时将统一进行公开公示。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2年4月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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