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团镇: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申请操作说明

日期: 2022-08-1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妮格尔

电子通行证遵循“应发尽发”原则,由保供企业和收发货单位作为托运人进行申领,通过“新疆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或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按流程填写相应信息申请成功后,即可查看、下载电子通行证,如遇检查时可通过扫描电子通行证右上方二维码方式对真实性进行查验。电子通行证实行“一车一线路一证”,确保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信息与通行证相符,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方便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3.jpg

5.jpg6.jpg2.jpg



打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