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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人社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

日期: 2022-09-28    来源: 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   作者:暂无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 75号)要求,根据《兵团“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开展活动主题为

“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1补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条件:劳动者系自主创业或多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三)补贴标准:按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其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基干民兵,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费。

(四)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六)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月(次月5日内)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13677561616



2

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利率计算:2022年8月的LPR利率为3.70, LPR-150BP以下部分即借款人承担部分:3.70-1.5=2.2。例如贷款10万,借款人将承担:10万*2.2%=2200元,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贷款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或《就业创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实名登记注册相关资料。

(六)贷款流程:个人、个体工商户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石河子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贴息资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18119286985


3

缓交社会保险


(一)适用范围:

1.五个困难行业:(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2)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2.扩围政策:(1)十七个困难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困难企业;(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其他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二)申领途径:

1.现场申请:师、团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就近申领;

2.网上申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三)所需材料:《兵团社会保险费缓缴协议书》。

(四)实施期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

2.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3.已缴纳所属期限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4.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其他市场主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五)补缴费款:

1.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2.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待遇处理:

1.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3.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19990868977


4降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一)实施条件:以单位形式缴纳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

(二)降费标准: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为0.5%;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浮动费率基础上下调至50%。

(三)申领途径:免申即享。

(四)实施期限:

1.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2.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19990868977


5补

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3.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二)申领主体:1.参保单位;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三)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四)实施期限: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领途径:

1.现场申请:师、团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就近申领;

2.网上申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六)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兵团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示证明;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兵团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18139274797

6补

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申领条件: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领主体:参保企业。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实施期限: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领途径:

1.现场申请:师、团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就近申领;

2.网上申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六)所需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

咨询电话:18139274797


7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实施条件:

1.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

(二)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执行。

(三)申领途径:免申即享。

(四)实施期限: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18139274797


8补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申领条件: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师市辖区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所有参保企业。2.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稳岗返还)。

(二)申领程序:师市辖区内参保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填写《兵团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作出情况属实承诺。经社区(连队)、兵(师)直企业主管部门或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初审,向社保分局提交《兵团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经师市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由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三)发放人数认定:由单位申报受疫情严重影响停工停产的人数,师市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发放人数。发放人数按该单位停工停产当月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确定,停工停产时段跨月的按两个月的平均参保人数确定。

(四)补贴标准: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五)实施期限: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申领途径:1.现场申请:师、团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就近申领;2.网上申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七)所需材料:《兵团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咨询电话:18139274797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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