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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机构认定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尸检机构认定
事项编码 11990100MB146269633000723003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一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卫生部规章2002年8月1日发布)第七条拟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后,45日内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公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认定的尸检机构于认定后15日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一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条件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具有2名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为主检人员; 2、解剖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3、具有尸检台、切片机、脱水机、吸引器、显微镜、照相设备、计量设备、消毒隔离设备、病理组织取材工作台、贮存和运送标本的必要设备、尸体保存设施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二)承担尸检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机构; 3、具有病理解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检人员除符合上述1、2条件外,还应当在取得病理解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死亡殡葬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尸检机构认定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37号行政服务大厅19号窗口
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19:3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7-635369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

答:暂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7-635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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